「颶風」(The Hurricane) 觀後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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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1960年代的拳王魯賓.卡特(Rubin Carter)的真實故事(他現在75歲了)。
"The Hurricane", 是他在拳擊界的稱號,形容他的拳擊有如颶風般的快速有威力。
在他的拳擊事業如日中天時,卻平白無故地被捲入一椿酒吧槍擊命案裡,不僅被依謀殺罪起訴,還被判處無期徒刑,終身監禁!
這是多麼嚴重的冤屈,然而,十幾年來不斷的上訴,卻總是被駁回。
多年抗戰下來,心靈極度的痛苦、煎熬和絕望。
就在這個時候,和他素昧平生的三個加拿大年輕人和一個小孩子,因為聽聞了他的事情,主動和他聯絡,而且竭盡所能的幫助他。
他們做了些什麼?
不單是時常寫信鼓勵他、時常遠從加拿大跑去美國探望他、和他電話聯繫,不時關心他的案情,後來在案情一再陷入膠著後,甚至一起搬到美國,住在他監獄的旁邊,陪伴鼓勵他,而且花了非常多的時間親自投入案情的研究,明察暗訪,冒著生命的危險,抽絲剝繭以找出真相。
(有生命危險,是因為當年陷害他的人不希望他們找出真相,所以出面威脅,還害他們出車禍!)
我們可以注意的是,他們在當中是如何的合一,一起做主感動他們的使命:
兩男一女一起工作,沒有結婚,也沒有花費心力在兒女私情或彼此間的紛爭嫉妒。
他們不僅把時間、心力和金錢用在照顧那個需要幫助的孩子的生活起居和學業,四人也同心合意、不計代價的幫助魯賓.卡特度過生命中最艱難的日子。
這正是我們團契可以學習、效法的。
讓我最感動的是,他們在人生精華歲月中付出如此大的心血,就為了幫助這麼一個人,一個被關了許久、看似脫困無望、素不相識的人,而且還不曉得會不會"成功"––––也許努力到最後仍是敗訴?此外,他們所做的這一切,也沒有什麼人知道(可能也沒有什麼人在乎),不是什麼轟轟烈烈的「慈善事業」;畢竟在當時,魯賓的案件應該已乏人問津了,就算曾經關心過、嘗試協助過的人,也早已放棄了。
但是,他們四人卻從頭到尾都沒有放棄。因為,重要的不是有多少人知道,重要的不是幫了多少人;甚至,重要的也不是他最終是否"獲救"––––重要的是,他們是否盡了所能做的一切,去關心、去幫助他們在人生中所遇到,那真正有需要的人!
這不正是主所教導我們的:「要愛你的鄰舍,如同自己?」 (參見路加福音10章25-37節)
當魯賓.卡特最後終於要出獄時,說了這句話:
"Hate put me in prison. Love's gonna bust me out." (恨使我入監獄,愛領我出監牢)
我想,這正是最真實的寫照了。
[註] 路加福音10章25-37節
有一次,一名律法教師站起來試探耶穌,說:“老師,我應該怎樣做才能得永生呢?”耶穌反問他:“律法怎麼說?你怎麼理解?”律法教師答道:“'你要全心、全情、全力、全意愛主——你的上帝',又要'愛鄰如己'。”耶穌說:“你答得對,照著去做就有永生了。”律法教師想證明自己有理,就問:“那麼,誰是我的鄰居呢?”耶穌回答說:“有個人從耶路撒冷去耶利哥,途中被劫。強盜剝了他的衣服,把他打個半死,丟在那裡,然後揚長而去。剛好有位祭司經過,看見那人躺在地上,連忙從旁邊繞過,繼續趕路。又有個利未人經過,也跟先前那個祭司一樣從旁邊繞過去了。後來,有位撒馬利亞人經過,看見這個人,就動了慈心,連忙上前用油和酒替他敷傷口,包紮妥當,然後把他扶上自己騎的牲口,帶到附近的客店照料。次日還交給店主兩個銀幣,說,'請替我好好照顧這個人。如果錢不夠的話,等我回來再補給你。'那麼,你認為這三個人中誰是被劫者的鄰居呢?”律法教師說:“是那個同情他的人。”耶穌說:“你去照樣做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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